本报讯(见习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陈其 黄钰超 文/图)7月22日上午,长乐市文岭镇阜山村一村民在阜山村码头务工时,无意间在海滩上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只“怪鸭”,便将其捕获,准备拿回家下锅。正在巡逻的长乐阜山边防派出所官兵发现后,现场鉴别,确定“怪鸭”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野鸭,便将其解救放生。
合作伙伴:
闽ICP备:05025928
2000-2007 (c) Copyright by www.dnkb.com.cn
东快网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